針對有的基金管理公司片面追求業績排名和短期收益而忽視流動性風險的問題,證監會基金監管部4日下發通知,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加強流動性風險的評估和壓力測試,合理配置資產,并結合市場狀況和自身管理能力制定流動性風險控制方案,以切實加強基金 投資的流動性風險管理。
通知要求,基金管理公司應認真關注各基金投資組合中現金、債券、股票等的配置情況、持股集中度和單只股票的投資價值及估值風險,牢固樹立價值投資理念。
在基金投資業務方面,通知重申,各基金管理公司要根據各基金合同確定的投資策略、投資風格以及風險收益特征,嚴格按照股票選擇標準、投資決策程序與授權制度以及交易執行流程等進行股票買賣和投資組合的構建,保持基金投資風格與基金合同約定的一致性,禁止投機交易。
通知要求基金管理公司要特別加強對法律法規及基金合同禁止的證券買賣和各類異常交易行為的重點監控,切實公平對待所管理的各類資產,嚴禁內幕交易、關聯交易、利益輸送等形式的各類不當交易。
在從業人員管理方面,通知重申,各基金管理公司要切實加強對基金從業人員、尤其是投研和交易人員的職業操守教育和管理,嚴禁從業人員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他人進行股票投資或提供投資信息、建議。
針對部分從業人員在公開媒體發表對市場走向、個股價格的不當評論等現象,通知明確要求基金管理公司及其人員對外發表投資相關言論,應當保持應有的客觀、理性和審慎,應當有利于保護基金份額持有人,特別是中小持有人的利益;應當有利于廣大投資者正確認識資本市場和基金市場,培育長期、穩健、防范風險的理財文化;應當有利于證券市場和基金行業的持續、穩定、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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