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10月9日公告表示,為籌集財政資金,支持國民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財政部決定續發行2007年記賬式(十一期)國債(以下簡稱本期國債)。
本期國債續發行將通過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證券交易所市場(以下簡稱各交易場所)續發行,其中試點商業銀行柜臺銷售部分不再另行分配額度。計劃續發行面值總額280億元,全部進行競爭性招標。甲類成員在競爭性招標結束后,有權追加當期國債。本期國債續發行部分的起息和到期日、票面利率、交易及托管方式等與2007年記賬式(十一期)國債(從2007年7月16日開始計息,期限3年,票面利率3.53%,按年付息)相同。本期國債于2007年10月12日進行續發行招投標,當日停止交易一天。續發行部分從10月18日起與原發行部分合并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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