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農行股份制改革的關鍵一年。在近期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為農行改革定了調,確定了農行股改的方向和路徑以及市場定位,即面向“三農”、整體改制、商業運作、擇機上市的“十六字”原則,其中公司治理和理順城鄉關系是關鍵。
目前,農行股改大幕已經拉開,《中國產經新聞》記者日前就農行改革的相關問題專訪了中央財經大學中國銀行(4.71,0.00,0.00%)業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
《中國產經新聞》: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確定了農行改革的“十六字”原則,以您的理解,您認為決策層為什么會確定這樣的原則?對“十六字”原則本身,您有什么樣的看法?
郭田勇:在去年將近一年的時間里,業界對農行改革問題爭論的核心就是農行股改方向、路徑和市場定位。在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上,決策層高瞻遠矚地給出了“面向‘三農’、整體改制、商業運作、擇機上市”的“十六字”原則,很準確、很精辟地明確了農行股改的方向、路徑以及市場定位,明確了農行改革發展的整體框架,非常重要。
對“十六字”原則本身,我認為,面向“三農”,強調了仍然要發揮農行在服務“三農”、服務縣域經濟、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方面比較強大的作用;關于“整體改制”,雖然業界對農行的股改方向和路徑曾提出過“省域拆分”、“區域拆分”、“業務拆分”、“整體改制”等建議方案,但決策層經過統籌把握、權衡利弊,最終還是認為整體改制的模式更有利于農行作用的發揮;“商業運作”明確了農行仍然是商業銀行,仍然以盈利為目的,雖然農行面向“三農”、以縣域為基礎,但其商業銀行的性質不會變;“擇機上市”實際上和“商業運作”相關聯,在“商業運作”的前提下,根據情況來擇機上市。
之所以要“擇機”,正是決策層出于對農行改革較之于其他國有商業銀行更具復雜性和艱巨性的充分考量。
《中國產經新聞》:你在接受相關媒體采訪時曾認為,在農行改革的方向和路徑明確之后,還需從細節入手,深入研究和探討實現改革目標的有效模式,爭取打好國有銀行改革的最后一役。你指的“細節”是什么?
郭田勇:說到細節,我覺得有必要提及我當初提出農行股改“省域拆分”觀點的基本出發點。我提出“分拆論”,目的是出于對農行整體改制的擔憂。
這種擔憂主要有兩點。其一,農行“點多、面廣、鏈條長”,在其定位縣域經濟、搞商業化運作的情況下,擔心其能否形成真正有效的公司治理或是形成有效公司治理的難度太大;其二,國外學術界和實務界的研究表明,銀行的規模越大,小客戶在銀行貸款總量中的比例就越小。從農行的定位來看,其在縣域中的重點客戶是中小企業和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以及農業開發項目等,但即使是這些客戶,其貸款量與城市特別是大城市客戶的貸款量相比要小得多。
由此我擔心,在整體改制后,農行未來對縣域、對農村金融這塊投入會不太夠。
基于以上,我認為在農行股改更具復雜性和艱巨性的情況下,農行確實需要從細節著手。所謂細節,就是要去研究、探索如何建立一套切實有效的公司治理機制以及有效的風險控制機制。
同時,和城市業務相比,農村金融業務在客戶類型和風險程度上的差異性相當大,所以,要把城市業務和農村金融業務區分開來,分層經營,并要找準在農村業務上的定位,以求一個業務分散的大銀行在縣域能夠做到控制風險,實現盈利。
《中國產經新聞》:可以看出,你特別強調,農行需要建立一套切實有效的公司治理結構,從而保證既能服務于農村金融,又能獲得盈利。你是否認為建立一套切實有效的公司治理機制是農行實現這一目標的根本途徑和方法?
郭田勇:不錯,我對公司治理看得特別重。因為銀行改革后,還要獲得持續性的發展,要有財務的可持續性。當工行在上海證券交易所和香港聯交所同步上市時,我寫了《銀行上市只是萬里長征第一步》一文,實際上我不只是對農行,對其他國有銀行,我也有一個擔心。在上市過程中,剝離不良貸款、注入資本金、引進戰略投資者等一系列外部手段把國有銀行包裝得非常好。
但從股改到上市,國有銀行與西方發達國家大銀行相比,還是“形似”大于“神似”。如果公司治理結構差、水平低,那不排除注資后一定時間內又出現大量不良貸款,那意味著改革完全失敗。我曾在文章中寫到,如何把公司治理的國際慣例和中國特色有機結合,形成切實有效的公司治理機制是我國國有銀行改革的核心和歸宿。我們不能只關注“財務指標達標”,更要關注銀行本身的法人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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