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草案已經復核
中國經濟網北京11月30日訊 11月30日上午,生態環境部召開例行新聞發布會。據發布會消息,目前,《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草案已經國務院相關部門復核,《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修訂)》已經司法部部務會審議,擬提請國務院常委會審議。
生態環境部法規與標準司司長趙柯介紹,2023年以來,法律法規制修訂工作取得積極進展。其中包括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完成《海洋環境保護法》、《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制修訂工作;《碳排放權交易管理暫行條例》《消耗臭氧層物質管理條例(修訂)》列入國務院2023年立法工作計劃,相關制修訂工作進展順利;《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修訂施行;完成《生態環境行政處罰辦法》《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辦法(試行)》《生態環境統計管理辦法》《重點管控新污染物清單(2023年版)》《環境監管重點單位名錄管理辦法》等5項部門規章的制修訂等。
趙柯表示,下一步,生態環境部將推進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法規體系建設。進一步推進重點領域生態環境法律法規制修訂,全力推動環境法典編纂工作,加強“頂層設計”把關,強化法治保障。
另外,在生態環境標準工作方面,截至目前,我國已累計發布國家生態環境標準2873項,其中現行有效標準2351項;累計依法備案地方標準352項,其中現行有效標準249項。現行固定源、移動源國家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分別達到56項、20項;有效的標準中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準達到65項。水、氣、聲、輻射環境質量標準體系和土壤污染風險管控標準體系全面建立。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不斷完善,支撐排污許可等重大改革的標準體系創立發展。
趙柯表示,生態環境部將持續抓好生態環境標準、基準、健康工作。繼續開展重點基礎標準制修訂,尤其是加快制修訂生態保護監管、新污染物治理、碳排放核算和交易等方面標準規范,并增強標準體系協調性。繼續完善生態環境基準管理和技術體系。深入探索環境健康試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