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3年環保工作開展情況
2013年, 我市的環境保護工作,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以及省委、市委重大戰略部署,緊緊圍繞“穩中快進、提質增效、爭先進位、跨越提升”工作基調,始終堅持以國模創建工作為總抓手總載體,以“鞏固和改善環境質量、支持和保障科學發展、防范和控制環境風險”為目標,不斷創新工作思路,嚴把新增污染關口,全面加強污染治理,深入推進總量減排,加強生態建設保護,嚴格環境執法監管,嚴防嚴控環境風險,促進了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保障了環境質量持續改善。
(一)積極爭取上級支持,助推經濟加快發展
為搶抓攀西國家級戰略資源創新開發試驗區建設和省委 “四個八條”措施的戰略機遇,我們加強了與環保部和省環保廳的對接溝通和匯報工作,從政策、項目和資金等方面獲得了上級支持、理解和幫助,為推動我市經濟社會發展營造了良好氛圍,提供了有力保障。
一是省環保廳已原則同意在2010年10月已經下放環評審批范圍和權限的基礎上,將應屬省環保廳審批的鼓勵類工業建設項目(包括資源綜合利用、釩鈦產業鏈及其相關產業)、基礎設施類建設項目、污染治理及生態保護類建設項目、現代服務業類建設項目、民生工程項目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支持攀西國家級戰略資源創新開發試驗區建設的政策意見》(川府發〔2013〕45號)明確的試驗區內屬省級核準、備案權限已下放攀枝花的鼓勵類產業投資項目全部下放攀枝花市環保局審批。
二是懇請省環保廳加大對我市的環保專項資金支持,持續推進污染防治。2013年省環保廳下達給予我市污染治理、生態建設、環保能力建設等各類環保專項資金2400多萬元。同時,承諾從2014年起連續三年每年另外安排專項資金不低于1000萬元,用于攀枝花市區域污染綜合整治試點示范項目實施。將原由省環保廳收取的30萬千瓦火電機組排污費交由攀枝花市環境保護局征收,征收的排污費按照市級征收排污費進行管理和使用。
三是爭取省環保廳強化總量減排政策支持,拓展我市建設發展空間。在確保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區域環境容量許可的情況下,省廳原則同意支持我市總量減排指標實施單獨控制和考核。對支撐攀枝花市攀西國家級戰略資源創新開發試驗區建設的重大項目,在具備條件的情況下考慮全省統籌平衡解決總量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