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流域
巢湖湖體 全湖平均水質為Ⅳ類、輕度污染、呈輕度富營養狀態。其中,東半湖水質為Ⅳ類、輕度污染、呈輕度富營養狀態;西半湖水質為Ⅴ類、中度污染、呈中度富營養狀態。
環湖河流 總體水質狀況為中度污染,監測的11條河流19個斷面中,Ⅱ~Ⅲ類水質斷面占63.1%,水質狀況為優良;劣Ⅴ類水質斷面占31.6%,水質狀況為重度污染。11條環湖河流中,有2條河流水質為優、4條為良好、5條為重度污染。
2013年巢湖環湖河流水質狀況
水質狀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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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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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Ⅱ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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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埠河、裕溪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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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Ⅲ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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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樂河、兆河、柘皋河、白石天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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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度污染(劣Ⅴ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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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淝河、店埠河、十五里河、派河、雙橋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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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2012年相比,巢湖東、西半湖及全湖平均水質和水體營養狀態均無明顯變化。
環湖河流總體水質狀況有所好轉,Ⅱ~Ⅲ類水質斷面比例上升10.5個百分點,其中,豐樂河水質由輕度污染好轉為良好,杭埠河水質由輕度污染好轉為優,裕溪河水質由良好好轉為優,南淝河、店埠河、十五里河、派河和雙橋河水質仍為重度污染。
新安江流域
省轄新安江流域總體水質狀況為優。其中,新安江干流水質狀況為優;4條支流中,有3條支流(揚之河、率水和橫江)水質為優,1條(練江)為良好。
與2012年相比,省轄新安江流域總體水質狀況無明顯變化,練江水質由優下降為良好。
其他湖泊、水庫
全省其他27座湖泊、水庫總體水質狀況為優,水庫水質優于湖泊水質。除瓦埠湖、高塘湖和南漪湖水體呈輕度富營養狀態外,其余湖泊、水庫水體均未出現富營養狀態。
15座水庫中,磨子潭水庫、佛子嶺水庫、梅山水庫、響洪甸水庫、沙河水庫、港口灣水庫、城西水庫、太平湖和豐樂湖9座水庫水質為優,龍河口水庫、董鋪水庫、大房郢水庫、鳳陽山水庫、牯牛背水庫和奇墅湖6座水庫水質為良好。
12座湖泊中,花亭湖1座湖泊水質為優,瓦埠湖、高塘湖、女山湖、高郵湖、南漪湖、石臼湖、武昌湖和升金湖8座湖泊水質為良好,菜子湖、龍感湖和黃湖3座湖泊水質為輕度污染。
與2012年相比,全省其他湖泊、水庫總體水質狀況無明顯變化。其中,太平湖水質由Ⅱ類好轉為Ⅰ類,沙河水庫、港口灣水庫水質由Ⅲ類好轉為Ⅱ類,武昌湖、升金湖水質由Ⅳ類好轉為Ⅲ類,龍河口水庫水質由Ⅱ類下降為Ⅲ類。
城市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
2013年,對全省16個地級城市和6個縣級城市的45個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進行了水質監測,其中地表水源地30個,地下水源地15個。全省城市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為97.6%,較2012年下降0.8個百分點。
16個地級城市中,淮北、宿州、蚌埠、阜陽、淮南、滁州、六安、蕪湖、馬鞍山、宣城、銅陵、池州、安慶和黃山等14個市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均為100%。合肥和亳州市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標,其中,合肥市大房郢水庫8月、9月總磷出現超標,最高超標0.10倍;亳州市地下水源地由于地質影響,7月~12月氟化物出現超標,最高超標0.54倍。
6個縣級城市中,明光、寧國、桐城和天長市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水質達標率均為100%。巢湖和界首市存在不同程度的超標,其中,巢湖市巢湖水源地6月~10月總磷出現超標,最高超標0.72倍;界首市地下水源地由于地質影響,8月~12月氟化物出現超標,最高超標0.90倍。
措施與行動
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專項規劃實施 采取預警、通報及環評限批等多種方式切實推進規劃實施,對各市水污染防治規劃年度實施情況進行考核評估,考核結果經省政府常務會議審定后向各市政府通報,對2012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巢湖流域的合肥、六安市實行涉水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限批。加快規劃項目建設進度,截至2013年底,淮河流域346個列入規劃項目,已完工177個,21個進行調試,62個在建;巢湖流域167個列入規劃項目,已完工45個,2個進行調試,74個在建;長江流域74個列入規劃項目,已完工65個,1個進行調試,6個在建。
飲用水水源地環境綜合整治 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省環保廳召開全省飲用水水源環境保護工作會議,先后以約談、通報等多種形式對各市及省直管縣在飲用水水源保護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限期整改要求。全省取締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排污口5個,與供水設施和水源保護無關的建設項目14個。組織完成2012年度安徽省集中式飲用水水源環境狀況評估,對淮北、亳州、宿州、蚌埠和阜陽5市31個集中式地下水飲用水源地開展地下水基礎環境狀況調查。
良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 編制完成《全省良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確定升金湖、黃大湖、花亭湖、焦崗湖、萬佛湖和佛子嶺水庫6個優先類生態環境保護湖泊,6個湖泊的生態環境保護總體方案已經省政府批復實施。2013年,焦崗湖和黃大湖被納入國家湖泊生態環境保護專項,太平湖通過競爭性立項確定為2014年全國重點支持湖泊。2011年以來,良好湖泊生態環境保護項目已累計完成投資93540萬元,其中地方和社會投入完成79112萬元,中央投入完成14428萬元。2011年~2013年,全省累計共獲得中央湖泊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21600萬元,其中2013年7600萬元(分別為太平湖3200萬元,黃大湖2200萬元,焦崗湖2200萬元)。
生態補償機制建設 完成《安徽省跨市斷面水質目標考核及補償試點暫行辦法》(初稿)和《大別山區水環境生態補償試點辦法》(初稿),初步確定選擇污染事故頻發的澮河及具有重要水源保護涵養功能的大別山區分別作為跨市斷面考核和水環境生態補償試點。2013年,新安江生態補償工作穩步推進,水質穩定保持優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