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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大正 攝
針對村莊垃圾收集及轉運的人員和設施長期缺乏的現狀,《規劃》提出,各地要逐步建立農村環衛保潔制度和垃圾收集運輸機制,通過每家每戶參與以及鼓勵農村低保人員參與等多種形式,建設相對固定的環境保潔隊伍,并配備必要的垃圾收集工具和垃圾轉運車輛,維持農村環境衛生保潔長效運行。
力爭到2012年,珠江三角洲地區各鎮實現垃圾集中處理系統全覆蓋;到2015年,全省開展生活垃圾資源化利用的行政村比例得到顯著提高。
治工業污染:嚴格審批防污染向農村轉移
省環保部門相關負責人介紹,隨著我省產業轉移的推進,一些資源能源消耗大、規模小、工藝技術和設備落后、污染治理能力差、企業管理水平低的建設項目轉入山區農村,對我省重要飲用水源地和農村環境安全構成威脅。
對此,《規劃》指出,要引導工業進園、產業入區,嚴格建設項目環保審批制度,嚴防污染向農村轉移。加強對鄉鎮企業的環境監管,逐步實施企業污染物排放在線監控,對超標排污企業實行限期治理。
對群眾關注的重金屬污染問題,《規劃》要求,禁止新建、改建、擴建對生態環境和農產品安全產生不可恢復的破壞性影響的礦產資源開發項目;禁止審批向河流排放有汞、鎘、六價鉻等重金屬的礦產資源開發利用項目;禁止土法采、選冶金礦和土法冶煉汞、砷、鉛、鋅、硫、釩等礦產資源開發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