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國污染源普查工作辦公室副主任朱建平做客中國網與網友進行在線交流時介紹,今年的10月份,國務院專門為這次污染源普查頒發了一個《全國污染源普查條例》。在這個條例里面規定,今后每十年做一次全國性的普查。
朱建平說,但是根據國家統計局開展農業普查、人口普查、經濟普查的經驗和做法,在兩次普查之間,我們會安排一些典型的抽樣調查,為下一次普查積累一些數據和經驗。另外為更新我們污染源的數據庫,提供一些數據和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