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國務院正式公布了《國務院關于加強節能工作的決定》(下稱《決定》),對于未來中國節能改革的思路提出了大體思路。
《決定》透露,將深化能源價格改革。今后,國家將加強和改進電價管理,完善電力分時電價辦法,擴大差別電價實施范圍。繼續推進天然氣價格改革,建立天然氣與可替代能源的價格掛鉤和動態調整機制,同時全面推進煤炭價格市場化改革,研究制定能耗超限額加價的政策。
“在目前國家處在經濟快速發展的階段,節能管理應更注重節能服務和節能保障。”在國家發改委能源研究所研究員辛定國看來,要保證節能工作的順利推進和貫徹執行,既需加大政府的投入,也需建立市場激勵機制。
對于激勵機制,國務院要求,發改委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制定《節能產品目錄》,財政部、稅務總局要會同有關部門抓緊研究提出具體稅收優惠政策。抓緊研究并適時實施不同種類能源礦產資源計稅方法改革方案。根據資源條件和市場變化情況,適當提高有關資源稅征收標準。同時國務院要求,各類金融機構要切實加大對節能項目的信貸支持力度。
《決定》還要求抓緊做好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的有關工作,明確節能執法主體,強化政策激勵,加大懲戒力度。
此外,《決定》還特別對室內空調溫度做出了量化規定,要求夏季室內空調溫度設置不低于26攝氏度,冬季室內空調溫度設置不高于20攝氏度,同時要求有關部門要據此修訂完善公共建筑室內溫度有關標準。
不過有人士擔心,上述具體溫度規定也許會遭遇執行難的問題。(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侯利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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