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6日電 據教育部官方網站消息,教育部辦公廳日前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高等學校本科專業備案和審批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加大專業結構調整力度,嚴格控制年度專業增設總量,已連續四年不招生的專業應予撤銷。
通知要求認真做好專業設置和建設規劃工作。各地、各部門、各高等學校要從國家經濟社會發展對人才的實際需求出發,認真分析畢業生就業狀況及發展趨勢,根據學校的辦學優勢和特色,加大專業結構調整力度,優化人才培養結構,認真制訂好“十一五”期間專業設置和建設規劃。反對因人設事,不搞平衡照顧,已連續四年不招生的專業應予撤銷。
通知要求高等學校要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內大力培育優勢明顯、特色鮮明的專業,加大建設力度,逐步形成品牌。,新建本科院校首批設置的本科專業原則上不超過6個,舉辦本科教育未滿三年(含三年)的本科院校,年度增設專業數一般不超過5個,且不得增設《目錄》外專業。其他高等學校年度增設專業數一般不超過3個。對專業平均年招生規模不足60人的高等學校,在申請新增專業時,每增加一個新專業,應同時撤銷一個舊專業。
通知指出,要注重拓寬專業口徑,靈活設置專業方向,要根據國家對各專業建設的要求,在進一步拓寬專業口徑的基礎上,在高年級靈活設置專業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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