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教科文司司長趙路
7月2日下午,教育部召開發布會,由財政部、教育部有關負責同志向新聞界介紹高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的有關情況。中國網進行現場直播。
財政部教科文司司長趙路表示,一個學生不可以同時獲得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拿到2000元的國家獎學金,如果學生成績好,可以根據自己的情況,可以申請國家獎學金8000元,或者申請國家勵志獎學金5000元,但是不能同時獲得兩個,只能申請一個。
他說,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的分配原則和國家獎學金的分配原則上有些方面很類似,但在有些方面有所不同:
首先,國家獎學金是中央財政全額出資,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是中央與地方共同出資。
其次,國家獎學金是不分貧富的,單純獎優,而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國家助學金都是面向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因為國家獎學金給的是品學兼優的學生,所以財政部和教育部每年在確定各省享受到多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名額的時候,在分配的因素考慮上與國家獎學金有所不同。比如,要考慮生源因素,因為一個高校生源結構不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數量、比重就有可能不同。比如,來自西部地區多的、來自農村多的學校,家庭困難的學生比重肯定要高,這兩個獎助學金在分配的時候就要考慮生源因素。
最后,在具體發放的環節,國家獎助學金和勵志獎學金都是一次發放到學生手中,國家助學金規定是按月發到學生手中。
趙路介紹說,每年7月30日之前,財政部、教育部要把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的分配名額和經費預算下達到各地。每年9月1日之前,各地和中央主管部門拿到了財政部的經費,各地和各個部門必須把這三項獎助學金的經費預算下達到各個高校。
他說,這三項獎助學金從程序上說,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基本上分為兩段程序,一段程序是財政部、教育部對各省的程序,這個程序是在政府各部門,包括中央與地方的操作程序。另一段是各個高校內部如何評審,哪些學生能夠拿到獎助學金、哪些學生能夠拿到國家勵志獎學金、哪些學生拿到國家助學金的配套程序。
這個程序是高校內部,高校拿到主管部門下達的獎助學金的預算、總的名額以后,具體的學生的申請、學校的評審程序要由各高校組織完成,各高校為此也要制定各學校的具體申請、評審的管理辦法。
他說,學校在評審過程中堅持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有的要進行公示。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國家助學金是不是獎給了優秀學生,貧困學生是不是真正的品學兼優,要進行公示。最后名額的確定要經過學校領導的集體研究討論,而且要按程序上報批準。(劉麗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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