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日前出臺的《檢察機關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服務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檢察機關要把解決影響農村穩定、損害農業發展和侵害農民利益的突出問題,作為服務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切入點,為新農村建設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意見共分為5個部分,即深刻認識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大意義,明確檢察機關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服務的指導思想和基本要求;積極參加農村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促進平安鄉村建設;依法打擊危害農業生產和農村建設的犯罪,維護農村經濟發展秩序;加強對農民的司法保護,維護農民合法權益;結合檢察工作實際,加強農村法制宣傳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
意見對全國檢察機關提出了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服務的基本要求:要立足職能,把充分正確地履行法律監督職能作為服務的立足點,努力拓寬服務途徑,創新服務方式,提高服務水平;要注重實效,努力為促進農村穩定和農業發展辦實事,為廣大農民解決實際問題。
最高人民檢察院有關負責人表示,農業、農村、農民問題,是決定全面建設小康社會進程的關鍵問題,也是關系黨和國家工作全局的根本性問題。各級檢察機關要從黨和國家工作全局的高度,深刻認識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增強大局意識、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提高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服務的自覺性和主動性。(記者楊維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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