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日前發布了《2007年政府支農投資指南》,《指南》包括發改委07年安排的中央預算內和國債投資的涉農投資主要項目。依不同的投資方向,分為農業生產性基礎設施類、農村生活基礎設施類、改善農村生態保護和環境類、農村社會事業發展類四大類,共涉及41個項目。農業生產性基礎設施類項目,著力于改善農業生產條件,促進了糧食穩定生產、農業穩定發展和農民持續增收。
動物防疫體系建設
項目基本情況
根據《全國動物防疫體系建設規劃》,2004-2008年,通過中央、省、縣、鄉四級防疫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建立動物疫病監測預警、預防控制、防疫檢疫監督、獸藥質量監察與殘留監控,以及防疫技術支撐和物資保障等系統,健全與國際接軌的出入境動物檢疫體制,開展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預警工作,基本形成上下貫通、橫向協調、有效運轉、保障有力的動物防疫體系,明顯提高重大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和撲滅能力,對獸藥質量監察和獸藥殘留的監控能力,對動物及其產品質量安全的跟蹤追溯能力。
投資規模和重點
2007年,國家安排國債資金10億元用于動物防疫體系建設,投資重點是列入《全國動物防疫體系建設規劃》的有關項目。
申報要求和程序
項目具體申報要求參見農業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開展動物防疫體系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的有關通知。
項目申報程序為:
(1)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申報程序。省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組織編制工作,經省級發展改革部門初審同意并會簽后,按規定程序上報和審批。
(2)項目投資計劃的申報程序。根據批復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省發展改革部門會同省農業部門向國家發改委和農業部上報年度投資計劃申請;根據批復的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地方年度投資計劃申請,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農業部將項目年度投資計劃下達各省發展改革部門和農業行政主管部門。(中國發展門戶網 王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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