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申請資金經濟分類明細表
項目單位財務專用章:
單位:萬元
項目內容
合計
商品和服務支出
印刷費
咨詢費
郵電費
差旅費
因公 出國 (境) 費用
維修 (護) 費
租賃費
會議費
培訓費
專用 材料 費
專用 燃料 費
勞務費
委托 業務 費
其他 交通 費用
其他 商品 和 服務 支出
注:因公出國(境)費用、會議費僅限農業部直屬單位申報;其他交通費用僅限列支船舶的維修費、停靠港費、航道通行費、保險費等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應詳細列明支出內容和金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