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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建設資金渠道再度拓寬。財政部6日發文明確,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現有資金來源基礎上,將增加的地方政府債券收入、個人住房房產稅試點地區取得的房產稅收入、部分國有資本收益和城市維護建設稅收入用于保障房安居工程建設,確保不留資金缺口。
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的專家表示,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資金需求壓力或比往年大,應創新機制積極引導社會資金投入保障房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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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舉拓寬資金渠道
根據這份名為《關于切實做好2012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財政資金安排等相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切實做好今年保障性安居工程財政資金安排等相關工作,并加強資金監督管理,確保資金專款專用。
按照《通知》確定的思路,各級財政部門要根據2012年住房保障任務,測算需要政府出資數額,按照規定渠道落實資金。除通過加大公共預算安排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資金規模,確保土地出讓收益和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按規定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外,還明確了新的資金來源渠道,以確保保障房建設資金的落實:一是2012年增加的地方政府債券收入要優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大地方政府債券收入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入力度;二是個人住房房產稅試點地區取得的房產稅收入,要專項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三是各地可從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中適當安排部分資金用于支持國有企業棚戶區改造;四是各地要從城市維護建設稅、城鎮公用事業附加費、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中安排資金,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小區外配套基礎設施投入,完善配套功能。
通知強調,各地要保證資金及時足額到位,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省級財政部門要于2012年5月底前將中央和省級補助資金全部撥付到市縣;市縣財政部門要按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項目合同(協議)約定的期限和工程進度撥付財政資金,確保資金及時到位。
“和去年相比,今年對資金落實時間的要求提前了,這有利于更主動地來安排年度保障房建設”,中國房地產學會副會長陳國強接受《經濟參考報》采訪時說。在他看來,一系列資金渠道的拓寬表明,有關部門推進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工作的積極性進一步提高,政策要求也更明確和具體。“中央政策明確之后,接下來就是各地如何抓落實。”
事實上,部分地方已著手落實上述政策要求。最新消息披露,江西省明確地方政府債券資金優先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此前,海南省、湖北省也宣布獲準發行地方政府債券中相當一部分比例用于保障房建設。
在重慶,財政局有關負責人在不久前結束的地方兩會上披露,重慶房產稅征繳基本做到“應收盡收”,征收率在99%以上,征收金額超過9000萬元,如今已達1億元。重慶房產稅收入全部用于公共租賃住房的建設和維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