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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房產稅的調控效果,劉尚希表示,房產稅主要是調控財富存量,當前還不能指望房產稅調節貧富差距。
推廣還有很多準備工作
“房產稅改革試點效果不在于收上來多少稅,試點本身就是經驗。”劉尚希認為,根據目前我國稅收征管能力,全國推廣時機還不成熟,房產稅改革也要“穩中求進”。
專家認為,全面開征房產稅還需清除三大障礙:第一是信息障礙。由于全國房產數據沒有聯網,投機資金從政策執行較嚴的一線城市向二三線城市泛濫,從高端住宅市場流向中低端市場,導致限購、稅收、貸款等調控政策落不到實處。專家指出,目前各城市已建立房地產信息登記制度,個人住房信息全國聯網不存在技術障礙,房產信息全國聯網將為房產稅全面征收掃清障礙,也是樓市精確調控的基礎。第二是法律障礙。當前要對已有的法律、法規、地方政策做一個梳理和清理,防止出現“法律打架”的現象,影響征收的權威性。第三是征收障礙。究竟是自己申報還是政府認定,滯納稅款如何處理等,都需要細化。
業內人士介紹,由于房產稅屬于個性化征收,因此無論國內外,房產稅都是征收成本很高的稅種。
雖然征收成本高,“但主要都是前期投入。”張斌表示,具備開征的條件之后,才能討論未來怎么征收。哪個機構來做評估?如何保障評估權威性?評估過程如出現腐敗誰來監督等都是問題,未來還有很多準備工作要做。
尹伯成認為,從長遠來看,還應逐步適當擴大征稅面。稅率的制定要靈活,針對不同人群要制定差別比例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