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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是對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現的增值額征收的一個稅種。中國自1979年開始試行增值稅,現行的增值稅制度是以1993年12月13日國務院頒布的國務院令第134號《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為基礎的。增值稅已經成為中國最主要的稅種之一,增值稅的收入占中國全部稅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稅種。增值稅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征收,稅收收入中75%為中央財政收入,25%為地方收入。進口環節的增值稅由海關負責征收,稅收收入全部為中央財政收入。
增值稅轉型改革:指將生產型增值稅改為消費型增值稅。生產型增值稅,即在征收增值稅時,不允許扣除外購固定資產所含增值稅進項稅金。改革后,企業在計算繳納增值稅時,允許將外購固定資產所含的增值稅進項稅額予以全額抵扣,有效地消除了重復征稅因素,優化了稅收制度,減輕了企業設備投資和更新改造的稅收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