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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一級大部制改革經過一年多的探索后,深圳終于啟動了區一級的大部制改革。近日,深圳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召開新聞發布會,正式啟動了深圳市區級黨政機構改革。此次區級大部制改革中,市直部門將向區政府進一步“放權”,同時區級機構的設置將會體現各區特色,原特區內的各區將與原特區外各區采取不同的標準。預計改革將于3月底截止。
2009年7月31日,深圳正式啟動了大部制改革,一次性削減了15個政府工作部門,精簡了三分之一的機構,并按照“委局辦”分設的原則重新調整了整個政府架構,重新組建了7個委員會、18個執行局和6個辦公室,共31個政府部門。
“職能轉變是深圳機構改革的核心,而此次區級政府機構改革最大的亮點就是兩個字:‘放權’。”據深圳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孫福金介紹,此次區級黨政機構改革將根據權責一致,重心下移的原則,進一步加大放權力度,而“放權”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市政府要向區政府放權;市政府有關垂直管理部門直接向其駐區機構放權;政府機構要向社會和市場放權。
“在市政府向區政府放權過程中,要強化區在城市管理、社會管理等方面的事權,加大市直有關部門對區的放權力度。”孫福金說,除法律法規有明確規定的以外,對于區級能夠辦理的行政審批權,原則上直接放權或委托給區級部門承擔;原須經市審批或管理,由區級承擔實施和監督責任的事項,盡可能直接放權或委托給區級自行審批、管理。(記者 易運文 通訊員 杜艷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