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支持的重點范圍
1.相關高新技術領域中自主創新性強、技術含量高、市場前景好、能夠在經濟結構調整中發揮重要作用的項目,具有顯著節能降耗效果的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項目;
2. 注重解決當前市場急需和產業升級的關鍵技術問題,圍繞國家十大重點振興產業中具有帶動作用的關鍵技術、關鍵創新產品;
3. 重大科技專項相關成果的市場轉化項目,尤其是前瞻性、戰略性產業的培育項目;
4有較大的影響力和顯示度的重點創新項目;
5.初創期的科技型小企業、尤其是科技企業孵化器內企業項目和大學生創業項目。
三、申報條件和截止時間
根據企業的不同特點和項目所處的不同階段,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項目分為初創期小企業創新項目、一般創新項目(含西部欠發達地區試點項目)、重點創新項目,其中一般創新項目有無償資助、貸款貼息兩種支持方式,其他類別均為無償資助支持方式。
(一)初創期小企業創新項目
初創期小企業創新項目是支持創業初期、有較高的創新程度和技術水平、市場前景好,但企業資金較少的小企業的技術創新項目。申報的企業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企業注冊資金不低于30萬、不高于300萬;
2 自注冊成立到管理中心的申報截止時間不超過36個月;
3 職工人數不超過300人;
4 資產總額不高于3000萬元;
5 年營業收入不超過3000萬元;
6 申報的項目尚未形成銷售;
7 沒有承擔過創新基金項目。
對國家級科技企業孵化器(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國家留學人員創業園、國家大學科技園、國家火炬特色產業基地(包含軟件產業基地)等中小企業專業孵化機構的項目予以重點支持;對大學生創業項目予以重點支持。
以無償資助方式支持立項項目,資助額度20萬元—40萬元。所有申報項目需經項目組織單位立項支持,地方支持金額不得低于15萬,西部地區不得低于10萬。
申報截止時間為2009年5月31日,科技部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管理中心(以下簡稱管理中心)與地方聯審的項目申報截止時間為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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