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燃油稅 實施效果****
1月1日,燃油稅改革正式實施,取消了原在成品油價外征收的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等六項收費,逐步有序取消政府還貸二級公路收費。
國務院同時決定,將價內征收的汽油消費稅單位稅額每升提高0.8元,即由每升0.2元提高到1元;柴油消費稅單位稅額每升提高0.7元,即由每升0.1元提高到0.8元;其他成品油消費稅單位稅額相應提高。
2.小排量車減征購置稅 實施效果*****
1月20日至12月31日,國家對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按5%征收車輛購置稅,鼓勵小排量車的發展。
3.實施新能源汽車戰略 實施效果***
財政部與科技部2月上旬發出通知,在13個城市開展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試點工作,并明確中央財政將對購置新能源汽車給予一次性補助。據了解,13個試點城市為北京、上海、重慶、長春、大連、杭州、濟南、武漢、深圳、合肥、長沙、昆明、南昌。這些城市將主要在公交、出租車、公務、環衛和郵政等公共服務領域推廣試點節能與新能源汽車。補助標準主要依據節能和新能源汽車與同類傳統汽車的基礎差價,并適當考慮規模效應、技術進步等因素確定,其中補貼標準最高的為最大電功率比是50%以上的燃料電池公交客車,每輛可獲60萬元補助。在乘用車和輕型商用車中,混合動力汽車按節油率分為五檔補貼,最高每輛補貼5萬元;純電動汽車每輛可補貼6萬元;燃料電池汽車每輛補貼25萬元。
4.汽車下鄉 實施效果****
3月13日,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務部、工商總局和質檢總局等七部委聯合向地方下發《汽車摩托車下鄉實施方案》,方案中明確了農民購買下鄉汽車的補貼,農民購買輕型載貨車和排量1.3升以下微型客車可獲得最高每輛5000元的補貼,不過微型轎車不在補貼之列。
5.《汽車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細則出臺 實施效果**
3月20日,各方企盼已久的《汽車產業調整和振興規劃》細則(簡稱“規劃細則”)終于正式出臺。規劃細則明確了2009年~2011年汽車產業調整和振興的指導思想,提出了未來3年我國汽車產業發展的八大目標,并出臺了相關配套措施。
在規劃細則中,最引人關注的無疑就是國家將大力推動汽車產業的兼并重組,規劃細則強調,“通過兼并重組,形成2~3家產銷規模超過200萬輛的大型汽車企業集團,4~5家產銷規模超過100萬輛的汽車企業集團,產銷規模占市場份額90%以上的汽車企業集團數量由目前的14家減少到10家。”在規劃細則中明確指出,將鼓勵一汽、東風、長安等大型汽車企業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兼并重組。支持北汽、廣汽、奇瑞、重汽等汽車企業實施區域性兼并重組。這意味著汽車發展新時期的“四大四小”開始取代“三大三小”,成為主導中國汽車產業發展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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