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延期付匯比例同時也調至25%
國家外匯管理局23日下發通知,宣布將一般企業出口貨款預收匯比例由原來的10%調整為25%;一般企業進口貨款延期付匯比例由原來的10%調整為25%。船舶、大型成套設備等企業貨款預收匯比例和延期付匯比例可在此基礎上按現行規定調整。
通知稱,此舉是為了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不利影響,促進經濟平穩較快發展,也是為了落實不久前發布的《國務院辦公廳關于當前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有關精神。
本月早些時候發布的意見指出,要改進外匯管理,大力推動貿易投資便利化。其中包括適當提高企業預收貨款結匯比例,將一般企業預收貨款結匯比例從10%提高到25%,對單筆金額較小的出口預收貨款不納入結匯額度管理。調整企業延期付款年度發生額規模,由原來不得超過企業上年度進口付匯額的10%提高為25%。簡化企業申請比例結匯和臨時額度的審批程序,縮短審批時間。
通知指出,企業在貿易信貸登記管理系統中辦理提款登記的等值30000美元(含)以下的預收貨款,不納入貨款預收匯比例限制。企業在貿易信貸登記管理系統中辦理提款登記的等值30000美元(含)以下的延期付款,不納入貨款延期付匯比例限制。
分析人士認為,在當前形勢下上調企業出口預收匯和進口延期付匯比例至25%,同時放開30000美元以下的預收貨款和延期付匯,一方面是為了解決外貿企業面臨的資金困難,另一方面也有助于鼓勵有真實貿易背景的資金流入,對沖近期外儲下降的影響。
據外匯局資本項目管理司外債處處長蔡秋生日前透露,近期外匯儲備已經出現從2003年12月份以來首次下降,低于此前最高的19056億美元。(記者 但有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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