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國商務部網站消息,11月1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發布2008年第88號公告,決定自即日起對原產于美國、歐盟和韓國的進口己二酸(英文名稱:Adipic acid,簡稱“AA”)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
此次反傾銷調查涉及的己二酸產品歸在《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29171200。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商務部將從即日起對原產于美國、歐盟和韓國的進口己二酸的傾銷、傾銷幅度及其對中國國內己二酸產業的損害、損害程度進行調查。
通常情況下本反傾銷調查應在一年內結束,即于2009年11月10日前結束,特殊情況下可延長至2010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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