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公布了“關于調整個體工商戶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個人所得稅稅前扣除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
自2008年3月1日起,個體工商戶業主、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投資者本人的費用扣除標準統一提高為2000元/月,之前這一標準則為160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