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收購與聯合兩種“洗牌”路徑
“中石油、中石化兩集團公司要加快推進對民營批發企業的重組工作。”在昨天國家發改委和商務部聯合發出《關于民營成品油企業經營有關問題的通知》(下文稱《通知》)中,國有石油巨頭獲命加速國內石油業重組進程。
在這份民營石油商命運攸關的《通知》中,還要求地方煉廠所產成品油要嚴格執行交中石油、中石化兩集團公司集中批發的規定。
民營石油商避免與巨頭“同質化”
《通知》說,國有石油巨頭將用收購、參股、聯營等方式,加快推進對民營批發企業的重組工作。
另一種重組路徑則與之共存,即通過民營石油商之間的聯合來“洗牌”,“民營批發企業之間應依照公平、對等、協商的原則,實行重組聯合,調整企業結構,提高服務水平和成品油經營集中度”。
昨天接受記者采訪的石油業專家指出,《通知》延續了此前出臺的石油業規范文件,而國內石油業的發展趨勢之一就是進入對民營石油的重組階段。
“國內存在著大量散兵游勇式的小型民營石油公司,它們力量薄弱,而且定位盲目且錯誤,它們希望與國有巨頭同質化的定位,已決定了它們必然會被淘汰出局。”中國能源網首席資訊官韓曉平昨天對記者說。
這位資深的能源專家認為,由于與大型石油商在資金、資本、技術和知識等方面的落差,中國大量民營石油商應該遵從市場化定位,去嘗試主打服務方面的業務。
兩部委嚴控新建加油站
《通知》中另一項規定也頗引人關注,它要求:“地方煉廠(具備批發資格的除外)所產成品油要嚴格執行交中石油、中石化兩集團公司集中批發的規定”。
“這項規定可能對山東和陜西某些地方石油公司具有"殺傷力"。”一位不愿具名的能源專家對記者說。他認為,雖然政策的出發點是加強成品油的經營,但用類似重歸老路的方式去執行,是值得探討的。這位專家擔憂對煉廠的過度收權將制約地方民營石油商的活力。
《通知》還嚴控新建加油站。要求各省、市、自治區商務主管部門按照行業發展規劃和技術規范要求,嚴格審批新建加油站。
對于敏感的成品油價格問題,《通知》也有明確規定:中石油、中石化對民營批發企業供應的成品油價格,由雙方在按國家規定的實際零售價基礎上倒扣5.5%至7.0%協商確定。中石油、中石化供系統外零售加油站的成品油批發價格,繼續執行國家規定的按實際零售價倒扣不低于4.5%,合理定價。
“假如這種定價形式可以順利實行,短期內將對社會加油站有利。與國際油價相比,目前的國內油價偏低,社會加油站如果可以拿到穩定的油源,就可以保證穩定利潤,這對于它們將是利好消息。”能源專家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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