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商務部近日聯合發布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2007年修訂)》中,低品位、難選冶金礦的開采、選礦以及冶煉等貴金屬資源開發項目已悄然退出。
“中國的黃金等礦產資源并不豐富。”中國礦業聯合會地質礦產勘查分會常務副會長劉益康認為,“此舉表明中國政府對黃金等稀缺或不可再生資源不再鼓勵外商投資”。
《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最早制定于1995年,是中國規范外商投資、引導進口操作性很強的一部法規,外商在中國投資企業的設立及稅收政策均以此為基礎。
與2004年的版本相比,新修訂目錄中關于鼓勵外商投資的重要礦產資源項目中被刪掉的還有銅、鉛、鋅礦、鋁礦的勘探、開采;煤炭及伴生資源的勘探、開發;以及硫、磷、鉀等化學礦的開采、選礦。
同時,外商在西部地區的低品位、難選冶金礦冶煉,銅、鉛、鋅、鋁礦等的勘探開采可享獨資待遇,在新修訂目錄中也被取消。
據記者調查,中國對黃金礦山的管理曾經十分嚴格,黃金由央行實行統購統銷,1988年成立國家黃金管理局,并“將金礦資源列為實行保護性開采的特定礦種,實行有計劃的開采,未經國家黃金管理局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開采。”
但在1993年至2003年國務院的多次機構改革中,黃金的管理由特定礦種逐步向普通礦種過渡。尤其在低品位、難選冶金礦的開發上,2004年修訂的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不僅鼓勵外商合資、合作開采、選礦,在西部地區還可獨資冶煉金礦,并享受西部大開發稅收減免等優惠政策。
這種對資源開發的過度優惠和鼓勵政策,已造成一定后患。貴州、云南等多個儲量過百噸的特大型金礦山,在被澳大利亞、加拿大等外資企業低價控股后,與地方在利益分配、社區發展、安全環保等各種矛盾凸顯。
中國黃金協會副會長侯惠民認為,中國近年在黃金科技上不斷進步,在低品位、難選冶金礦的開采、選礦以及冶煉上,尤其是細菌預處理技術,完全采用中國自主知識產權,在生物菌種、溫度適應度、氧化礦漿濃度等方面,已達到國際領先水平。
“根據現有黃金選冶的科技水平,已很難界定難選冶礦石和低品位礦石。”侯惠民說。
事實上,近年在中國,關于“提高資源危機意識,限制黃金礦山的勘查和開采”等呼聲不斷。早在兩年前,黔西南州政府、全國人大代表等,就黃金生產企業成為稅負極低、環境污染嚴重的暴利企業等問題多方反映。黔西南州州長陳鳴明在接受采訪時說:“如果黃金的開采不能為當地百姓減貧和可持續發展服務,不如不開采。”
劉益康說,發達國家均對本國礦業企業采取“逼出國門”的政策,以保護本國珍貴而稀缺的礦產資源。劉益康坦言,在中國礦業秩序沒有徹底好轉,礦業政策不配套的情況下,對黃金等稀缺礦產資源應采取限制和保護政策。
中國人民大學財金學院副院長趙錫軍認為,對黃金礦山的投資開發不應是一個簡單的商業原則。他說,從黃金本身具備的投資增值功能看,對黃金礦山的勘查、投資和開發,應考慮環保原則、原著地居民長期受益原則、分配公平原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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