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
1. 大城市燃氣、熱力和供排水管網的建設、經營(中方控股)
十二、教育
1. 普通高中教育機構(限于合資、合作)
十三、衛生、社會保障和社會福利業
1. 醫療機構(限于合資、合作)
十四、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1. 廣播電視節目制作項目和電影制作項目(限于合作)
2. 電影院的建設、經營(中方控股)
3. 大型主題公園的建設、經營
4. 演出經紀機構(中方控股)
5. 娛樂場所經營(限于合資、合作)
十五、國家和我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規定限制的其他產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