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劃:中國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
新華網石家莊12月19日專電 自2008年1月1日起,河北省將在民用建筑工程中全面推廣太陽能光熱、光電與淺層地能等可再生能源應用技術,以加快可再生能源推廣應用步伐,保證全省建設領域節能減排工作目標順利實現。
按照河北省日前發布的《關于在民用建筑中應用可再生能源應用技術的通知》,自2008年1月1日起,全省范圍內新建和改建民用建筑要積極采用可再生能源應用技術。小高層及以下居住建筑與醫院、學校、飯店、游泳池、公共浴室等熱水消耗大戶要采用太陽能集中熱水系統,并進行一體化設計、安裝;具備條件的民用建筑要積極采用土壤源、淺層水源和污水源等熱泵技術供熱制冷;居住建筑樓梯間與民用建筑的庭院應積極采用太陽能光伏技術照明。
按照要求,各地將大力推動可再生能源技術在建筑中的一體化、規模化應用,做到可再生能源技術與建筑工程同步設計、同步施工、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
對已建成的民用建筑,河北省將鼓勵業主單位在不影響建筑物質量、安全和建筑環境景觀的前提下安裝符合技術規范和產品標準的太陽能利用系統。整幢建筑物加裝太陽能熱水系統的,要征得小區業主委員會同意,物業服務公司要積極支持并指導安裝應用太陽能熱水系統。(記者董智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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