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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形成風清氣正的網絡公關環境
中央外宣辦網絡新聞協調局局長 彭 波:
非法網絡公關行為造成極大的危害。當前,我國經濟發展勢頭迅猛,經濟活動日益頻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日趨完善,市場競爭越來越激烈,互聯網的發展日新月異,網民總數接近五億,這些給公關行為提供了非常好的平臺。但同時,由于目前網絡公關相關的法律不夠健全,也使得一些不法之徒有了可乘之機。
非法網絡公關行為對社會造成了極大的危害,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首先,非法網絡公關行為擾亂了網絡傳播秩序。非法網絡公關制造虛假民意,使大眾對互聯網的安全可靠產生了懷疑,損害了互聯網的利益。
其次,非法網絡公關行為損害了我們國家市場經濟秩序。市場經濟需要競爭,但應是有序的競爭,而非法網絡公關行為是無序的競爭。
第三,非法網絡公關行為損害了廣大消費者的利益。非法網絡公關行為顛倒是非黑白,使廣大消費者無所適從,深受其害。
第四,非法網絡公關行為嚴重危害了中國企業生存和發展環境。非法網絡公關行為使企業經營成本大大提高,最終這些成本還是要由老百姓買單。
第五,非法網絡公關行為損害了整個公關業的形象,損害了中國公關業的可持續發展,損害了整個公關業的根本利益。
這一次,中央外宣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等四部門開展打擊非法網絡公關的專項行動符合民意,符合民心,符合廣大消費者的利益,符合中國企業的利益,也符合中國公關業的利益,意義重大。此次打擊的重點在商業領域,就是利用不正當的手段打擊競爭對手,歪曲捏造事實進行敲詐勒索,制造話題炒作,制造虛假網絡民意,從事私下交易,牟取非法利益。我們并不反對網絡公關行為,而且提倡網絡公關行為、鼓勵正當合法的網絡公關行為。互聯網是一個很好的平臺,特別是對于企業提升形象、提升品牌、進行營銷是很好的平臺。我們鼓勵企業,鼓勵公關公司用好互聯網,利用互聯網開展公關活動,但是我們反對惡劣的利用互聯網損人利己的行為。
我們應正確區分正當公關行為與非法公關行為,良性的商業競爭行為與惡意的競爭行為,有組織的行為和個人的行為,輿論監督行為和誣陷誹謗行為,要掌握界限進行精準的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