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司表示,目前全國的上星電視頻道中,四成都存在臺標書寫方式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規定,需要進行修改的情況。
據了解,《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對“廣播、電影、電視用語用字”有明確規定,即:應當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為基本的用語用字。2009年,中國教育電視臺的臺標,由英文字母縮寫“CETV1、CETV3”改為漢字的“中國教育1、中國教育3”,這一改變獲得了教育部語言文字應用管理司的表揚,認為對媒體規范使用語言文字起到了示范作用。
但該司認為,目前國內許多電視臺包括中央電視臺的臺標仍然存在不規范現象,現在全國的上星電視頻道中,央視CCTV1-CCTV12及山東電視臺(SDETV)等頻道完全使用英文;中央電視臺3個頻道(CCTV新聞、幼兒、音樂)及北京電視臺(BTV北京)等頻道混合使用英文和中文(含漢語拼音縮寫形式)都是不規范的。按照該司統計,在全國的上星衛視頻道中,約40%的臺標需要修改。(記者李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