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查實假冒記者共28人,詐騙金額較大的劉小兵已被抓獲
調查發現,有28名不法分子假冒電視臺、報刊社、網站名義到山西霍寶干河煤礦有限公司敲詐勒索,涉案金額15.16萬元,現公安等有關部門正在全力偵查,依法進行打擊。目前涉案金額較大的假記者劉小兵已被公安機關抓獲。2008年9月底,假記者劉小兵和法制日報社山西記者站聘用人員李娟平以《法制日報》名義進行“采訪”,向霍寶干河煤礦索要3.95萬元(電匯3.45萬元、現金5000元)。目前劉小兵已被公安機關抓獲,劉對敲詐一事供認不諱,李娟平正被警方追捕。
對于其他涉案的假記者,公安等有關部門正在進一步調查取證。為偵破工作之故,名單從略,查處以后另行公布。
五、尚在調查中的媒體及相關涉案人員12名
目前,據霍寶干河煤礦有關人員提供的相關證據,尚有6家媒體的12名工作人員涉案,但身份確定等情況復雜,有關部門正根據線索進一步加強調查、取證工作,查實一個處理一個。
新聞出版總署堅決支持相關新聞媒體主管主辦單位和政府行政部門依法依規對查實的媒體和從業人員從嚴從重進行處罰,以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對已查實存在問題的涉案人員將全部列入違規違法記者名單,通報全國,禁止進入新聞隊伍;對尚未查實的線索,將繼續深入調查取證,并積極協助公安機關加快偵破,只要案件有線索,將窮追不舍,一查到底;對涉嫌違法犯罪的將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以強有力的管理堅決維護新聞的公信力和新聞采編人員的職業活動準則。
新聞出版總署要求山西省及全國各地開展一次規范新聞采訪秩序“百日”整治活動,嚴厲打擊假報刊、假記者、假記者站、假新聞;全面清理形形色色的新聞派出機構,整頓和撤銷一批存在問題的媒體記者站、工作站、辦事處、聯絡處;制定和公布新聞機構和新聞記者采訪規范,支持新聞記者的合法采訪工作,依法保護新聞機構、新聞記者和新聞當事人的正當權益;繼續深入開展“三項學習教育”活動,努力提高記者隊伍的職業素質、道德素養和自律意識,自覺維護新聞的公信力和新聞記者的良好形象。
新聞出版總署希望全國新聞媒體和全國新聞記者,要從這次“封口費”事件中吸取教訓,堅決實行采編人員和廣告、發行經營人員兩分開,堅決禁止有償新聞和采編人員以權謀私的不法行為。要進一步完善制度,加強管理,嚴格把好進人關,規范采編人員的職務行為,不給不法分子可乘之機。要不失時機地進行一次普遍的新聞職業道德教育,樹立崇高的職業責任感和使命感,自覺抵制各種利益誘惑,決不能讓蠅頭小利玷污了新聞的公信力和新聞記者良好的社會形象,努力做一個黨和人民信得過的新聞工作者,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聞出版事業貢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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