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加強財金合作,努力維護區域金融穩定。充分發揮雙邊貨幣互換協議作用,研究擴大互換額度和簽約國范圍。去年10+3國家決定建立八百億美元外匯儲備庫,最近又將其規模擴大到一千兩百億美元,顯示了本地區加強金融合作的迫切需要和強烈愿望。希望加快清邁倡議多邊化進程,最大限度照顧彼此關切,盡早達成共識,建成區域外匯儲備庫,增強本地區抵御金融風險能力。推進亞洲債券市場建設,更好地利用區內資金,促進亞洲經濟發展。
三是深化投資合作,發揮投資在區域經濟增長中的拉動作用。加快區域和次區域交通、電力、通訊領域建設步伐,逐步實現基礎設施的互聯互通和網絡化。中國決定設立總規模為一百億美元的“中國——東盟投資合作基金”,支持區域基礎設施建設。各國擴大投資都要秉承開放精神,允許其它國家企業公平參與。鼓勵各國企業在區域內相互投資,加強勞務合作,避免大規模遣返外國勞工。
四是推動“綠色”合作,促進亞洲經濟可持續發展。積極有效地協調政策和行動,加強亞洲國家在節能環保、開發利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領域的合作,培育亞洲經濟新的增長點。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和公平原則,在《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下,深化對話與交流,積極開展務實合作,為全球應對氣候變化做出力所能及的貢獻。
五是加強在國際事務中的配合與協調。通過APEC、亞歐會議和東亞——拉美合作論壇、亞洲——中東對話等平臺,加強與其它地區的合作。落實二十國集團領導人倫敦金融峰會共識,加強宏觀經濟政策協調;推進國際金融體系改革,提高新興市場和發展中國家的代表性和發言權,加強對主要儲備貨幣發行經濟體宏觀經濟政策的監督,推進多元化國際貨幣體系建設;推動多哈回合談判取得全面、平衡的結果,特別要加強對發展中國家的貿易支持;認真落實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推進國際減貧進程,避免因金融危機減少對發展中國家的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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