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族是我國一個具有悠久歷史文化的民族,他們所處地域較廣,大多都在積雪終年不融的雪山腳下,居住地平均海拔3000米左右。這個民族擁有同一文字同一信仰,但有不同的方言、不同的生存方式和不同的裝束。俗言道“佛需金鎏,人需飾修”,大凡有生命的動物,都無不有愛美和展美之心。藏族地區(qū)的服飾是頗具獨特民族色彩的,而就康巴服飾言,更是以其自然環(huán)境條件和人對美的追求而衍變發(fā)展成的、具有獨特風格的服飾。
寒暑不易的袍
康巴傳統(tǒng)藏族服裝予人以雍容華貴之美,各種裝飾品絢麗昂貴——由金、銀、銅、珊瑚、瑪瑙、翡翠、松耳石、珍珠、寶石、彌臘、骨等精工細制而成,故一套衣裝飾品價值可高達10萬元。
藏族的長袖袍款式大方,實用,日遮體夜御寒,有男女之分,也有冬夏之別,還有農(nóng)區(qū)牧區(qū)之差。袍,康巴語稱為“葛熱”,均以三幅兩襟開擺式,平肩寬袖大衣襟,右襟窄,寬大的左襟蓋右襟,右腋下有扣,多以銀、珠、銅為扣,有的男裝以彩帶扎結系住。袖長超手尖約5寸。春夏裝袍料是以細呢、燈心絨、毛料、貢緞、氆氌(藏區(qū)自紡的羊毛織品)為主,冬裝多是羊羔皮做里、復衣料為面的皮袍,康語稱“察日扎巴”、“谷巾扎巴”。皮袍以約5寸到一尺左右寬的豹皮、獺皮鑲領襟、袖口、下擺,一則增加厚度保暖,二則顯豪華,示人以該袍的價值。
女式長袍分長袖和短袖兩種。上層貴族或城市婦女的袍長度以蓋至足背為限,農(nóng)區(qū)、勞動婦女其袍長則到踝關節(jié)以上,以便于行走、勞動。男式袍與女式袍式樣大同小異。男士穿袍是將袍下緣提到膝蓋部位,大襟蓋小襟,扎帶束腰,前平后打褶。貴族、紳士、博學者袍長以膝下2-3寸為宜;普通人、年輕人則最長以膝為準。上身可穿兩袖,但一般露右臂將袖垂于背后;也可不穿袖,將兩袖系在腰上,顯得精神,瀟灑自如。如何穿,可根據(jù)氣候溫差以及行動方便與否而定,沒有嚴格的規(guī)定。
牧區(qū)的袍稱為“扎巴”,夏袍為羔羊皮做的,冬袍為較厚的老羊皮,為適應牧區(qū)高寒氣候,此袍一般不掛面子。著衣為冬長夏短,不易換洗,故人曰:“一朝著身,寒暑不移”。男式袍以豹皮、虎皮鑲邊,加墨色襟邊為飾;女式袍以紅、藍、黑三色布鑲邊。這種以皮或布鑲邊的習俗歷史悠久。傳說公元7世紀中葉,吐蕃軍隊四處征戰(zhàn),軍隊規(guī)定對有功英雄記功,獎賞是將名貴的水獺皮、虎皮、豹皮割為條狀帶,授時將皮條像哈達一樣掛在脖子上,三種不同的獸皮表示三種不同等級的功勛,隨后為表其立過功而將此皮縫合在衣領上作為標志。隨著時代的變遷,以這三種獸皮鑲邊已不再是功績的等級區(qū)別,而成為習俗,是財富多少的標志了。它既美化了單調的皮袍,又顯示了各自的經(jīng)濟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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